含鉛酸液就地傾倒,停工一年氣味仍刺鼻……近日,江蘇淮安檢察機關查處一起非法鉛冶煉案。記者調查發現,隨著鉛價上漲,一些地方的小企業、小作坊非法回收、拆解、冶煉廢舊鉛蓄電池的現象又有反彈。權威人士稱,我國正進入電池報廢高峰期,至少超過60%的廢舊鉛蓄電池流入非正規處理渠道。(11月14日新華社)
據悉上述案件,嫌疑人回收、拆解廢舊鉛蓄電池15000余噸,獲利1000余萬元,恢復生態則需要2000萬元。僅憑數字就不難分析出,一是回收拆解廢舊鉛蓄電池獲利大;二是對環境的影響大;三是這些廢舊鉛蓄電池來源容易。據報道,上述涉案的非法冶煉點,雖停工已一年,但廠區空氣中的味道依然刺鼻。在一堆黑色化學物質旁邊,樹木枯槁死亡。
廢舊鉛蓄電池是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危險廢物。根據規定,在我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、貯存、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,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。同時,2016年國務院就發布了《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》,其中對鉛酸電池生產的責任延伸和建立健全回收利用管理辦法,提出了明確的要求。
而從目前來看,據相關人士介紹,電池報廢高峰期來臨,年鉛蓄電池理論報廢量超過600萬噸,超過60%的廢舊鉛蓄電池流入非正規渠道。也就意味著,每年有不少的廢舊鉛蓄電池處于“失控”狀態。鉛酸電池中的鉛和鉛的氧化物會對環境造成污染,其污染具有周期長、隱藏性大等特點,甚至會造成不可逆生態災害,由此可見其危害性。
遏制廢舊鉛蓄電池帶來的環境問題,首先不能讓廢舊鉛蓄電池去向成謎。這一方面需要加強科學知識的普及,增強公眾的環保意識;另一方面也應該引導公眾科學處置廢舊電池,尤其是善于發現身邊的非法廢舊鉛蓄電池回收點,以及非法鉛冶煉點,及時相關部門反映,從而使其得到依法打擊。
其次,也應加大對“黑市”打擊。非法回收、拆解、冶煉暴利驚人,這也是一些人無畏法律、肆意而為的直接誘因。因此,就須不遺余力形成嚴打嚴管態勢,不斷擠壓非法再生鉛小企業、小作坊生存空間。同時,誠如相關人士所言,廢舊鉛酸蓄電池面廣量大,相關部門單打獨斗難有作為,故此,各相關職能部門當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。
同樣,須積極推動廢舊電池回收體系的建立與推廣。今年3月,國家工信部聯合多部門發布了《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》,提出將探索技術經濟性強、資源環境友好的多元化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模式,推動回收利用體系建設。也唯有在老百姓身邊建立起完善的回收體系,人們才不至于對廢舊電池束手無策。